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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外部接入重启预期升温 量化交易资金有望归来

21世纪经济报道本周二(10日)消息称,监管层日前向部分券商下发文件,拟对券商外部接入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以迎接外部接入业务的重启。

报道称,日前监管层向部分券商下发《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拟对日后重启的券商外部系统接入业务的行为边界、系统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勾勒。

《办法》规定,券商有责任成为第三方外部信息系统的第一道把关人,搞清楚外部接入系统的客户和使用方式。

《办法》规定,在外部接入业务中,共有包括涉及违法违规、场外配资、匿名账户、规避监管或自律管理、交易接口等在内的五大类禁止行为,可能成为券商开展此类业务的“禁区”。

《办法》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建立外部接入系统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规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等相关方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在协会网站公布,并按规定记入协会诚信系统,证券公司不得接入黑名单列示的信息系统。

《办法》要求在系统接入环节上,外部系统须通过VPN等专线方式进行连接。意味着同花顺、大智慧等软件的交易委托端将被视作外部系统,需经过评估认证才能运行。

随着证券市场的信心恢复,一度因配资而被清理的券商外部接入业务重启预期升温。因外部接入系统不仅仅是被配资所利用,信托、基金包括量化交易策略是账户等都需要使用外部接入系统。

在外部接入重启后,与之相关的增量资金的入市通道阀门也有望开启,部分量化、程序化交易策略得以开展。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分析人士称,虽然该类资金在趋势上未必属于多头,但增量资金的进入对于市场活跃度的提高仍有裨益。

此外,据证券时报报道,就在近日证监会还向部分券商、地方证监局下发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暂行规定》),其中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开展信息系统外部接入均在规范之列,对资管或者信托产品通过外部信息系统从事证券期货交易的,证监会列出了三类禁止情形:

1.机构与外部信息系统接入方不得出借或者变相出借证券、基金、期货等业务资格,违规接受投资者证券买卖的委托、代理买卖证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程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不得未经证监会批准,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直接的融资、融券提供便利和服务;不得违规收集、存储客户数据;不得将客户数据违法规定传送到境外机构或者服务器,由境外部署的信息系统进行交易决策;向出机构以及外部信息系统接入方以外的第三方开放与外部信息系统从事业务有关的接入权限等。

2.对资管或者信托产品通过外部信息系统从事证券期货交易的,机构不得在产品委托人份额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不得由不同委托人分别实施投资决策,共有同一证券账户;不得出现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且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的股票市场融资活动的情形。

3.此外,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允许非本公司产品接入本公司信息系统,并通过本公司租用的专用交易单元发送交易指令至市场场所,证监会另有规定除外。